仲裁赢了,法院强制执行了,可公司赖皮换名字了——这样就可以逃避法律了??
遇到一个可气的公司 一个普通的老外,10年前跑到上海开了一家公司,却用了好几个名称。 一个名称雇佣员工,一个名称租用徐家汇写字楼,一个名称接生意,其他就更搞不清楚了。 公司到底做了多少花头不知道,至少给员工少交四金是肯定的。 本人离职后,一纸诉状告到仲裁要求补齐多年来漏缴的4金,查实后,仲裁委员会下了裁决书! 可是公司死不接受裁决书,只好申请网上公告。 网上公告期满,再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 可这个老外却在这段时间内,偷偷把相关的公司给关闭。 于是每天继续逍遥的坐在徐家汇办公室里,任凭执法法官的上门,来一句那个公司搬走了,我们不认识,就这样顶掉了。 就像一个人杀了人,然后改个名字,就是不他杀拉。 有这种事情??? 可怜那法官对我说,这个人是老外,这要执行还要通过大使馆。 就这么容易这个老外就可以玩过政府??另附一句,这个老外最爱做得事情就是戏弄中国政府,钻法律的空子。 不知那位得道高人,给小女子一点指点,在下感激不尽!!